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終是以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自由為依歸,要以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成效的核心評判標準。人民群眾的權利和自由有保障,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就高,社會公平正義就獲得了保障。

“峨眉山征地相關部門從‘三不管’,到否定原拆原建,再到建議按市里征地‘11號令’進行‘自愿’拆遷申請。如此忽悠蒙蔽,暗箱操作,轉嫁責任,出爾反爾,真可謂現實版狂飆!”近日,來自四川省峨眉山市符溪鎮一個小山溝的張女士致函有關部門如是說。
在一份題為《我熱愛農村,一心只想繼續當農民回歸生產,咋就這么難?》的書面反映材料中,張女士陳述了事情經過:我叫張某美,女,今年40歲,漢族,大學文化程度,來自四川省峨眉山市符溪鎮一個小山溝。1986年,父母白手起家開始小農生產。從養鵝、孵小雞、種果樹,到雇請當地村民手工制作干筍(龍須筍)和皮蛋批發;后來還鼓勵周邊幾個村子的村民種蘑菇,我們收購加工銷售;就連峨眉山上最早的軍大衣和羽絨服,很多都是我家雇請當地村民縫紉制作,批發給索道公司和山民的;再后來,辦了營業執照訂做皮衣。

1996年,我們家剛剛買上電視機和洗衣機不足一周,父親乘坐長途客車車禍致左手殘廢,見車老板虧損巨大,許多受傷乘客搶救費吃緊,父母果斷賣掉新買的電視機和洗衣機,墊付了部分醫藥費。事后,父親放棄申請國家優待,以身作則,身體力行踐行了“身殘志不殘”,從而激勵我和弟弟刻苦努力。父母含辛茹苦養大我和弟弟,教導嚴律鄉鄰皆知。我們一家子不爭不怨不撈不占,本本分分做人,勤勤懇懇做事。
大學畢業深圳實習后,我專門回到家鄉,一心想回歸農村接手家里的事搞生產。后來遇上金融危機貨賣不出去,我在當地臨時應聘了份工作,一邊上班一邊管理生產。

2010年,農村征地風生水起。11月12日,我與兩個多月大的兒子另立戶,我為戶主。2012年我們村首批征地一開始,我明確表示不愿意征地農轉非及參加養老保險?粗車艘患乙患易叩,我便多次向有關部門表明希望像隔壁村某某一樣擇地修建繼續搞生產進行拆遷;相關工作人員要么以“三不管地帶”搪塞,要么以“沒項目不再拆遷”回絕。直到2014年,老家被多次斷水斷電無法居住和生產,我才不得不辭掉工作,經常找有關部門理論,他們總能拿出千萬種理由截斷老百姓訴求。一直“不管也不拆”,被斷水斷電,多次維修也無法居住,我便向有關部門申請原拆原建恢復生產,可一找他們就各種不痛不癢處處為難處處拖。我無數次試著從網上搜索征地文件的完整內容均徒勞,也多次向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索要“征地11號令”均無果。最后,只好帶著父母和年幼的兒子離開老房子暫時去到樂山居住。
一晃幾年過去,整片村子只剩下我家一戶房子。因無人居住,房子很容易壞,多年多次維修,花銷不菲;也因無人居住,一些社會閑雜人員常!肮忸櫋,家中財物被盜空,就連房梁上的電線,裝一次偷一次。甚至2020年8月,外來拾荒人員在老房子的正梁吊死且高度腐敗,嚇得發現死尸的母親當場暈倒,聽說此事的父親當街摔倒并引發二次中風。自此,老人再也不敢回老房子了。于是,我停掉手頭的事,專門就老家征地的真相,多方打聽收集證據,唯不見“征地11號令”的廬山真面目。
2022年10月,疫情再次爆發,經濟蕭條,我先生也失業了。借著國家號召“三農”,我再次向鎮里提出原拆原建申請。書面申請也是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像以往一樣主動要求幫我寫的,但大半月過去,反復電話追問才被告知又“否了”。究其原因,竟是我已被農轉非。

百思不得其解,一步步抽絲剝繭,才理清思路,真相漸明。2012年,汪坪村首批征地一開始,我就明確表示不愿意農轉非及參加養老保險,就是希望像隔壁村某某一樣拆遷到另外的地兒自行修建繼續搞生產;但征地相關工作人員,明知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和婚姻自然戶(另立戶)戶主,只是我的訴求有悖他們的執行意愿,他們就故意不告知。在我毫不知情和沒有任何委托的情況下,已于2013年10月,背地里找他人代我簽字,并忽悠塞錢給老人。由此回想,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多年多次質疑我的村集體組織成員身份是故意的,還拿各種說辭蒙騙我,卻對暗箱簽字之事只字不提。
多日舌戰之后,事實明確,2013年的暗箱簽字,便是有關部門試圖用40219元悄悄買斷我的農民身份和田地飯碗;忽悠老人拿錢,便是意圖將責任后果轉嫁給文化水平淺陋的農民;只字不提、不理不問十余年,便是以拖延時間欲蓋彌彰。
我非常氣憤,但也自知農轉非一旦既成事實,一切追究起來難上加難,那么原拆原建一說也支撐無力了。我不甘心,但也不得不妥協,于是強烈要求看文件后,才可決定是否同意他們“好心”建議的“自愿”拆遷申請。即便如此,也是幾經周折,反復電話并驅車追到雷場村移民點,才于2022年11月21日,從鎮里工作人員那里得到了一份《峨眉山市征地補償拆遷安置辦法》(市政府令第11號)“倒版”電子檔。
當看完“11號令”全部內容后,我更加生氣。當年,我多次提出希望像隔壁村某某一樣擇地自建繼續搞生產進行拆遷,文件上是有規可依的。還有,最先幾個被征地的村子,許多想另立戶的年輕人,因有關部門宣稱“裂開戶,人數少,分不到門市”的干擾而最終選擇放棄;后來我們村征地,有關部門同樣以此宣傳(這個到各村一打聽便知)。當初,我堅決不愿意農轉非,更不想什么安置房和門市,堅持另立戶,有關部門拿斷章取義的“好意”宣傳干擾母親多次與我生氣。
依據《峨眉山市征地補償拆遷安置辦法》(市政府令第11號)第二章第十六條之規定(原文):被征地范圍內村民(按婚姻自然戶)不愿意征地農轉非及參加養老保險的,由村民書面申請實行生產安置。將申請人的戶口遷移到征地單位指定的生產組落戶,由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為其修建與被拆遷房屋同等建筑面積的安置房,并劃出與其承包地同等面積和質量的土地由其繼續耕種。生產安置在新坪、雙福、桂花橋、羅目等平壩區域。

2022年11月22日,我理清“11號令”文件思路后,第一時間向峨眉山市自然資源局遞交了“生產安置拆遷”書面申請,可申請一轉到征收中心就被擱置了。
幾經奔走,漩渦打轉。2022年12月8日,我才得到峨眉山征收中心張主任“符溪鎮說你已經被農轉非,只有你變成農民身份,你才能享受生產安置拆遷”的回復。為此,我當天就找到鎮里索要十年前被他們黑掉的農民身份,鎮領導陳某某以新到職為由建議我走司法程序。
無奈之下,我向樂山12345熱線電話求助,希望鎮里歸還我的農村戶口身份。期望渺渺的等待太漫長了,抱著司法前試試的態度,我想確認一下自己的身份,結果才得知自己本身一直都是農村戶口,從未有過農轉非記錄。喜出望外的我,又是幾經撲空和被拉黑。直到2022年12月28日,我才通過他人電話聯系上張主任,見面他卻說“只有變成農民身份,才能享受生產安置拆遷”是自己說錯了。
口說無憑之下,我只好立即無數次反復電話多名相關工作人員索要書面回復。2022年12月29日,我終于拿到了市信訪部門轉給鎮里交予我的第一份書面回復。
果真,當我充分滿足“被征地范圍內、婚姻自然戶、不愿意農轉非(農村戶口身份確定)、沒有參加養老保險”所有條件時,他們又避開“只有回歸農民身份,才能享受生產安置拆遷”一說,將不支持生產安置拆遷的依據,牽強地歸結到“十年前,我已經選擇貨幣安置,并簽字領了40219元”上。且不說“11號令”第二章第十六條之規定的生產安置拆遷條件,無一詞一句與“簽字領錢”相關;就算有,依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觀點,我多次向鎮里當面索要證據,他們不但拿不出證據,還強詞奪理,甚至反說我一個十年前的小老百姓黑了其40219元。
縱觀以上種種,我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和婚姻自然戶戶主,2012年汪坪村首批征地一開始,我便明確表示不愿意征地農轉非及參加養老保險,也多次向有關部門表明希望像隔壁村某某一樣擇地修建繼續搞生產進行拆遷。因為我一開始的訴求有悖他們的執行意愿,他們長期不給看完整的征地文件,遮遮掩掩,斷章取義,忽悠蒙蔽老百姓,不就是為了更好地暗箱操作獲取既得利益嗎?十年前,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明知我的真實意愿卻故意不告知,背地里找他人代我簽字,意圖用40219元悄悄買斷我的農民飯碗——田地,以此蒙蔽我的農民身份;并忽悠老人領錢,試圖將責任后果轉嫁給低文化水平的老百姓;然后只字不提、不聞不問十余載后,竟還成了如今不予生產安置拆遷的正當理由啦!
2022年12月30日,我明確農民身份后,向峨眉山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重新遞交了一份《生產安置拆遷申請》。2023年春節后,我收到了市自然資源局關于“2012年,因中華藥博園項目用地,我獲得了40219元貨幣安置補償(土地補償款),故不予以生產安置拆遷支持”的書面回復,與市政府網絡信訪電子檔回復和鎮里的書面回復如出一轍,但內容闡述均不屬實,且理由依據牽強,我無法認同。
2023年2月22日,我再次向樂山市12345熱線電話求助,希望市領導就“誰主張誰舉證”的觀點,督促峨眉山市自然資源局和市政府拿出當年征地,我獲得40219元貨幣補償(土地補償款)的本法人親筆簽名和銀行流水等相關證據,否則請依照《峨眉山市征地補償拆遷安置辦法》(市政府令第11號)第二章第十六條之規定,盡快依法依規辦理生產安置拆遷,并依據《國家賠償法》有關規定進行行政賠償。
2023年3月1日,再次收到峨眉山市自然資源局給12345熱線空口白牙的回復。之后,12345熱線又多次催促峨眉山市自然資源局拿出“不支持生產安置拆遷和行政賠償”的相關證據,至今均無果。

2023年3月13日中午11時44分,我突然接到符溪鎮領導李某某電話邀約,滿以為他們拿不出證據可以依法依規給我辦理生產安置拆遷了,結果急忙買了高鐵票匆匆趕回?梢姷秸魇罩行膹堉魅魏屠钅衬硶r,他們不僅拿不出我本人“簽字領錢”的證明,還直接用“權威”一口否決了他們起初極力建議的“11號令”的某項規定。
綜上所述,從不支持原拆原建到建議我所謂的“自愿”拆遷申請,只要是與我意愿相關的條款,當地自然資源部門都處處為難處處套路;從蒙蔽我的農民身份到暗箱操作轉嫁責任的簽字領錢,當我逐一擊破他們的牽強理由時,并且完全滿足“生產安置拆遷”所有條件時,他們干脆直接用“權威”毫無理由否定上級紅頭文件條款。那么請問:你們所標榜的“自愿”到底是什么?!十年啦,自愿何在?公道何在?公信何在?!
來源:頭條快報